不得組織不合理的低價旅游活動,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不得收取游客購物回扣……新旅游法中明確規定的種種“不得”得到了蓬萊閣文化旅游集團下屬蓬萊閣國際旅行社濟南辦事處經理石英杰等人的歡迎。
“強制游客消費收取回扣成了一些旅行社的”明規則”,有些旅行社靠”零團費”的幌子誘騙消費者,造成糾紛,也擠占了正規旅行社的經營空間。我們期盼新旅游法的實施能夠懲治這種市場亂象。”石英杰說。
石英杰透露,有些旅行社的導游基本工資很低,購物提成成為支撐導游“生存”的重要經濟來源,因此靠低價甚至零團費吸引來游客后,強制消費成為導游的“必備生存技能”,“游客在不想被強制購物時往往遭遇冷言冷語,沒有在旅游中收獲休閑,反而往往生了一肚子氣。”石英杰說。
山東省中國青年旅行社出境部工作人員韓笑同樣認為,新旅游法就像旅游市場迫切需要的凈化器,對整個旅游市場長遠發展利大于弊,旅行社間依靠“價格戰”的戰術爭奪客源本來就不符合市場規律,新旅游法的實施對正規旅行社而言沒有負面影響,反而利于正規旅行社的發展。
山東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旅游管理系主任、教授王德剛認為,新旅游法促使旅游市場走向秩序化是確定無疑的好事,嚴格規定利于市場正態發展,即便短期內的出境游等價格上升引起部分消費者不解,但是可以促進旅游行業吹起“正風”,必然是最有益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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