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著,今年的國慶節,將是第一個“有法可依”的國慶長假。在前幾天新《旅游法》的相關內容和條款剛被媒體曝光的時候,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旅游行業產生了一系列的影響,各家旅行社紛紛根據新法的相關條款調整經營策略,完善旅游產品。而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更是希望能夠借助新法的實施,讓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讓自己的旅游過程能夠更加舒心愉悅。 那么,隨著“十一”長假的來臨,也就到了檢驗新法能否得到真正的貫徹執行,能否催生出一個與以往有所不同的國慶“新長假”的時候了。這里的“新長假”,首先指的是旅游市場秩序的規范與有序,是以往各種肆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旅游“潛規則”的消除與遏制。零負團費、強制購物、私自加點、導游甩團等,多年來備受詬病卻很少出現改觀,那么隨著新《旅游法》的正式實施,無疑就給解決以上這些旅游行業痼疾帶來了一個新的契機。
重慶將設溫泉旅游日 做響“世界溫泉之都”(2019-10-26)
在那個說走就走的年紀,沒有網絡依舊暴走的桂林(2019-10-26)
上海迪士尼“雙十一”預售66.66萬元套餐,有人買單嗎?(2019-10-26)
太空旅游第一股最快周一問世!維珍銀河將“借殼”登陸紐交所(2019-10-26)
先“賣子”后跨界 三特索道忙自救(2019-08-30)
2022年5A級國有景區將全面實行門票預約制度(2019-08-30)
中國旅游團在日本遭地接“甩團”(2019-08-30)
發表評論
提示:請先登錄再進行評論,立即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