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要想被評為高級別,必須要過游客這一關。近日,國家標準委對外發布《旅行社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這也成為了我國旅行社行業首個行業等級劃分與評定的國家標準。這份標準將旅行社等級最高評為5A級,而旅行社若想達到這一級別,除了在經營條件等方面有所限制外,還特意強調游客滿意度要不低于90%。但在業內人士看來,這道“硬杠杠”恐怕實施起來有點困難。
在這份標準中,將旅行社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A至AAAAA五個級別。在滿足等級評定基本條件后,對旅行社經營條件、經營業績、企業管理、服務能力、質量和安全保證、誠信建設與營銷推廣等七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達標后才能獲得相應等級稱號。其中,固定資產應不少于1000萬元,經營場所不少于500平方米,在職人員不少于500人;近兩年年均營業收入不少于5億元;旅行社要有20家以上服務網點,有預訂和支付功能的網站,還要實現24小時電話或網絡咨詢,且應答率要達到100%。
除了這些硬性標準,新標準也對旅行社質量和安全保證方面作出要求,5A級別的旅行社游客滿意度不能低于90%,而4A和3A級別也要求游客滿意度不能低于85%和80%。
然而,標準中卻對這一數據如何評定沒有過多描述。游客滿意度如何收集?可信度如何?這項指標真的能成為影響旅行社評級的重要因素嗎?
“游客滿意度進入等級評定標準是有一定科學性的。”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對記者說,但不管是旅行社內部收集旅客滿意度評價得出的數據,還是國家旅游局收到的投訴數據,都很難與游客滿意度完全對等。“根據旅行社內部的調查數據來評定自己的級別毫無說服力;而旅游質監部門收集到的投訴數據只能說明投訴量情況,無法避免重復投訴和游客不滿意卻不會投訴的情況。”劉思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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